部分科室電話
序號 | 科室 | 電話 | 序號 | 科室 | 電話 |
01 | 醫務科(應急辦) |
66098220 |
06 | 公共關系和宣傳科 | 66098113 |
02 | 中心辦公室(總值班) | 66013877 | 07 | 網絡管理質控科 |
66098223 |
03 | 黨委辦公室 |
66014337 |
08 | 科教科 |
66098037 |
04 | 紀檢監察辦公室 |
66018121 |
09 |
急救培訓科 |
66098042 |
05 | 人事科 |
66014339 |
10 |
數據和信息技術科 |
66098112 |
北京急救中心常設科室介紹
1、黨委辦公室(團委)
貫徹執行中央、市委、市衛生健康委黨委關于黨建及組織工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制定中心黨委黨建及組織工作制度。牽頭組織協調落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等。組織開展黨建調查研究。承擔中心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對外支援組織協調。負責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中心領導班子建設和中層干部培養培訓、選拔任用、管理考核等工作。負責做好統一戰線工作。負責黨委重要會議組織、文件起草以及重要決議事項的督辦,承擔中心黨委日常事務性工作,辦理黨內文件,管理黨委印鑒。負責團的基礎工作和團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團員青年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急救志愿服務和醫務社工工作。負責政工職稱工作。負責離退休工作。
2、中心辦公室(審計科)
負責組織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負責中心行政管理制度的編制與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文稿起草、重要會議或活動的組織、重要事項的組織落實和督辦。負責中心各類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行政事項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保密、國家安全、外事、信息公開、普法、對口支援等工作的牽頭組織。負責中心法務管理及重要合同管理。負責中心審計工作及內控管理。負責計劃生育政策及宣教工作。
3、紀檢監察辦公室
負責監督檢查黨支部、黨員、干部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中心決議決定與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受理黨員干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信訪舉報和執紀審查。對違紀黨支部和黨員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負責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負責對中心職工廉潔審查。協助中心黨委做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負責紀委印鑒管理。按照上級要求開展監察工作。
4、公共關系和宣傳科
負責中心對外事務協調聯絡,策劃并組織開展外部聯絡活動,調研并收集社會評價與建議,做好中心社會公共關系維護。負責宣傳管理工作,做好中心品牌及急救文化形象創建與維護。歸口負責新聞媒體的溝通與聯絡,負責中心媒體采訪組織安排及對外新聞發布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應對。負責中心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對外媒體平臺的內容審核及發布,負責中心報刊、宣傳欄等內部宣傳渠道的運行維護。負責聲像室管理,組織做好中心工作資料拍攝工作,負責中心影像資料管存。協助做好急救公益宣教工作。
5、人事科
掌握并統籌中心人力資源,制定中心人事相關管理制度,做好中心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錄用、人才引進、調配、使用、考核、獎勵、調動、退職、退休、辭職、解聘等工作,做好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和崗位設置與聘用。依法落實職工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政策。負責績效工資管理,牽頭組織開展年度機構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管理工作。負責軍轉接收安置和軍轉干部服務工作。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工作,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經費使用與管理。負責人事爭議、勞動糾紛的防范與處理。負責技術工人職業技能相關工作。負責院前醫療急救相關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項目的預算計劃和項目管理。
6、財務科
貫徹和執行國家會計制度和財經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并實時監督執行;建立財務風險控制管理體系,落實財務內部控制;負責資金的籌措和運用,建立預算管理體系,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執行;負責財務審核、報銷、核算、報表和經濟運行分析;負責工資薪金發放、個稅代扣代繳;負責急救收費管理、票據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因公出國外匯結算、財務檔案管理、財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對下屬單位的財務核算及監督管理。
7、科教科
負責中心科研計劃制定、課題項目申報、科研經費審批、科技成果轉化及科研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協調中心各項科研課題項目的執行情況。負責中心學術論文、論著、專利等科技成果的收集與管理。負責中心醫學倫理審查工作。負責組織中心相關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制定中心各項教育教學制度和工作計劃。負責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負責組織與管理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外派進修學習工作。負責中心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和醫防融合培訓基地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編制相關教學大綱及教學計劃。負責中心高等院校教學基地建設與管理,協助急救專業定向培養的教學管理。協助做好中心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與培養,組織開展全市120網絡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圖書館管理。
8、醫務科(急救辦公室)
負責組織中心急救醫療管理工作,編制急救醫療技術和服務標準、規范、制度等并組織執行。負責中心醫療安全、醫療風險的監督管理。落實醫療相關人員依法執業,負責開展醫師定期考核工作。負責進修醫護人員的接收與管理。負責行風建設和醫德醫風管理,負責醫患糾紛防范與處理,優化醫護人員職業環境。負責衛生應急管理,掌握衛生應急資源情況,組織協調做好各類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病案及病歷質量管理。負責中心護理服務管理與質量控制、護士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心醫療保險和物價工作。承擔傳染病防治管理法定義務及職責的實施和管理。
9、網絡管理和質控科
負責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落實院前醫療急救網絡機構在本市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聯絡協調本市各院前醫療急救網絡成員單位,組織實施行業管理與業務指導。負責對本市院前醫療急救工作進行質量控制與管理,建立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質量控制評價體系、制定質量控制標準,組織實施院前醫療急救質量監督檢查、績效考核。負責建立院前醫療急救質量控制信息資料數據庫,對急救質量信息進行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負責院前醫療急救新技術、新方法的準入評估。
10、數據和信息技術科
負責貫徹落實衛生信息技術管理規范與安全標準,承擔中心信息體系的統籌規劃、項目建設實施。負責北京120急救平臺通訊與信息技術保障工作,監測維護120急救專線電話及工作電話線路24小時通暢。負責各類院前醫療急救信息數據的采集與保管,監督數據的安全存儲與使用。負責中心各類信息系統、網絡和基礎設施的安全運行與維護,做好機房管理。負責信息類車載設備及終端的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與使用指導。
11、車管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我市的救護車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中心院前醫療救護車輛使用管理、交通安全等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并監督指導;協助120網絡成員單位做好救護車使用與交通安全管理。負責中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導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工作,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與考核監督。負責救護車駕駛員技能培訓的計劃制定和組織實施,進行救護車駕駛員培訓與考核。負責院前醫療急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交通事故處理,做好車輛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事宜;負責救護車輛及車載設備的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制定中心救護車報廢更新和購置計劃,負責救護車輛油料、保險、維修、檢測、停放及車庫車場等日常管理工作,規范使用支付急救車輛運維經費。應急狀態下,負責指揮協調并統籌調配駕駛員與各類救護車的使用。
12、藥械科
貫徹執行國家醫療器械及藥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制定中心醫療設備、器械、醫用耗材、藥品的采購計劃、預算編制、分配調撥、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各類設備、藥品、耗材等使用管理情況。負責中心藥品管理及處方審核,實施毒麻藥品管理,配合做好醫療器械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負責衛生應急物資及醫療設備庫(儲備庫)的日常管理,應急狀態下,負責應急物資統籌調撥與使用分配。負責中心用氧安全工作。負責醫用設備計量和維修工作。
13、后勤保衛科
負責中心安全穩定工作,牽頭組織綜合治理檢查,承擔安全保衛工作,做好中心治安消防等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負責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水電氣暖等中心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安全和運行維護。負責行政車管理,落實交通安全責任。負責職工食堂管理,做好職工飲食安全。負責物業保障服務項目管理與日常監督,做好物業保潔、職工浴室、洗衣房等管理。歸口負責中心采購管理工作,制定采購管理制度,負責供應商管理及大宗物資采購工作。負責中心通用類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房管工作,承擔保障性公租房、職工宿舍物業及職工住房福利性項目執行等。負責愛國衛生、控煙、綠化、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政治保衛、人防、征兵等工作。應急狀態下,負責后勤生活類應急物資的供給和保障。
14、工會辦公室
承擔中心工會的日常運行,做好工會經費使用和資產管理,管理工會印鑒。負責組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并檢查、督促會議決議的執行。做好工會組織建設,做好工會、經費審查、女職工等委員會管理工作,指導下級分工會開展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院務公開工作,指導職工代表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協助中心黨委抓好精神文明建設,開展職工思想教育。負責組織開展職工學習培訓、文化體育、勞動和技能競賽等活動,加強職工之家建設。負責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職工權益保障、勞動關系爭議調解等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5、急救培訓科
負責急救專業技能培訓和公眾急救普及培訓課程與教材的編制與研發,組建急救培訓師資人才隊伍,協助做好急救人員技能培訓與考核等工作,完成年度培訓計劃任務量。承擔急救科技館日常運行與管理,按期組織公眾開放日活動。負責各類急救科普基地建設與管理,做好相關高校的教學基地管理工作。做好中心承載的國內外急救基地運行管理,負責下級培訓基地的資質準入與監管。負責做好培訓學校的日常管理與運行,堅持公益性辦學宗旨。對外可掛北京急救醫療培訓中心牌子,并開展相關工作。
16、感染性疾病科
負責中心傳染病管理和預防控制管理工作,制定并實施落實有關規章制度和文件。負責統籌制定院前醫療急救傳染病防控規范和工作流程,并組織做好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急救轉運工作;負責救護車洗消管理與運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傳染病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的計劃、組織與實施;協助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對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與感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參與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公共衛生應急狀態下,負責落實上級防控措施,制定中心防控預案及急救防控轉運流程,負責直接組織防控急救轉運隊伍實施傳染病專項轉運和洗消工作。
17、調度指揮中心
負責24小時接聽受理120急救呼叫電話,并按急救調派原則向救護車下達急救任務指令,業務指標須符合我市行業質控標準。根據院內醫療急救機構救治資源情況,做好院前院內急救信息銜接。應急狀態下,負責與各類緊急平臺實施急救聯動,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揮調動全市急救資源實施突發事件處置與醫療救援,按規定做好各類信息采集、報告等工作。
18、五個急救中心站
東城急救中心站、西城急救中心站、通州急救中心站、經開區急救中心站和西部急救中心站。
各急救中心站負責所屬區域內各急救工作站的日常管理與安全運行,提供24小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且急救業務指標須符合我市行業質控標準,做好固定醫療保障點的管理。應急狀態下,負責執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協助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等任務。執行中心下達的各類臨時性醫療保障、長途救治、航空醫療等相關任務。協助開展急救培訓教學與科研等任務,做好輪轉急救人員的帶教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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